为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切实防范食品安全风险,结合“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的有关要求,江西省市场监管局在前期印发《江西省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清单(2022年版)》的基础上,近日从四个方面对强化食品生产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工作进行再部署、再强调。
一是督促企业严格从业人员管理。设置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与企业生产规模相适应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加强职工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建立食品安全岗位责任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从业人员应当每年进行健康体检,取得健康证明方可上岗。强化生产加工人员个人卫生管理,穿戴的工作衣帽必须清洁干净。
二是监督企业加强食品安全风险过程管控。严格落实原辅材料进货查验、生产过程控制、出厂检验等管理制度。加强对清洁消毒、不合格中间品管理等食品安全关键环节的管控,并做好生产过程相关记录。
三是监督企业开展食品安全自查报告。建立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定期对企业内部管理、原料采购、生产加工、仓储运输等环节的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发现重大食品安全问题和食品安全事故风险的,要立即停止生产,并向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报告。
四是督促企业推进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增强员工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和诚信意识,严格自律约束,积极公开并严格履行食品安全承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提升企业食品安全诚信水平,构建食品安全长效保障机制。
省市场监管局要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持续强化食品生产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严格按照《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在对食品生产企业开展全覆盖日常监督检查基础上,开展飞行检查和体系检查,强化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坚持问题导向、以点带面,全面深入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做到“隐患没查清不放过、问题没整改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加大食品安全监管力度,切实提升企业主体责任,确保食品质量安全。(冯铄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