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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江法院发出首份“家庭教育令”

中媒在线6月28日讯 近日,余江法院开出了首份家庭教育令。

余江法院受理了一起侵权责任纠纷案件,其中三名未成年被告偷开他人机动车,因操作错误将车辆开进了道路旁的池塘中,导致车辆损毁。所幸,未造成人员伤亡。事故发生后,公安机关以涉嫌盗窃罪对三名未成年被告进行了立案受理。公安机关在侦查期间,三名未成年被告对偷开他人车辆并造成车辆损毁的事实供认不讳,最终以被告吴某未满十四周岁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及另两名被告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六周岁作出行政拘留但不予执行的处罚决定。

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三名未成年被告不仅经常出入网吧、结交社会闲杂人员、经常凌晨在外游荡,而且有多次偷盗他人财物等不良行为,但其父母未及时关注三名未成年被告的状况,放任不良行为,忽视了引导孩子如何正确交友及进行思想教育、怠于履行监护职责,家庭教育的缺失使三名未成年被告产生严重不良行为,给他人造成了重大财产损失。

为此,承办法官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等有关法律规定,责令本案中的未成年被告的监护人到法院接受家庭教育指导,并发出《家庭教育令》,督促家长们“依法带娃”。在送达《家庭教育令》时,一名家长当场表示:“今后会多陪伴小孩,帮助小孩改掉不良行为,引导小孩养成良好品行,早日回归正轨。”

2022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开始施行,解决“不依法带娃”问题不再是“家务事”,而是“国事”。本案发出《家庭教育令》,系家庭教育促进法施行后余江法院发出的首份家庭教育令,是余江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积极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司法实践,对督促家长正确履行监护职责,依法尽责“带娃”,进一步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具有重要作用。(吴异鸣、裘恩静)

发布时间:2022-06-28 1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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